规章 | Regulation

墨尔本清华校友会管理规章

Constitution & Regulation

Regulation

日常管理规章

墨尔本清华校友会于维多利亚州政府正式注册,使用其 Model Rules。为方便校友会日常工作,特公布如下日常管理规章。

一般规则

  • 本协会的正式名称为 "墨尔本清华校友会",协会注册英文名为 Tsinghua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in Melbourne Inc.,英文缩写为 TUAAM。
  • 墨尔本清华校友会是一个非营利、非政治、非宗教组织。
  • 墨尔本清华校友会的宗旨是促进和鼓励校友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并加强与母校和其它社团之间的联系。

入会资格

达到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并认可本章程者,可申请加入墨尔本清华校友会:

  • 已取得清华大学本科,研究生或博士学位;
  • 已(曾)入学清华大学,并在清华大学进行了为期 12 个月或以上的学习;
  • 曾在清华大学作为教学,行政或科研人员工作 12 个月或以上;
  • 曾在清华大学作为访问学者工作 12 个月或以上;
  • 经由理事会批准的其他成员。

符合墨尔本清华校友会会员资格、认同本章程并自愿加入的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新校友注册”按钮填表申请。会员资格认证需提供至少一份如下证明文件:

  • 微信"清华人"小程序个人认证页面有效截图;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 学生证/工作证照片或扫描件。

墨尔本清华校友会理事会在审核申请材料后,有权批准或拒绝会员申请。理事会应尽快完成审核,并及时将申请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申请被拒绝,理事会无须提供具体理由。申请人的入会申请在理事会批准后,需缴纳年度会费后,方可正式成为墨尔本清华校友会的成员。曾退出校友会的前会员,如需重新申请加入,须提交新的申请,并重新缴纳年度会费。

协会财务

  • 本协会的收入主要有如下来源:会员年费和会员捐款。外部捐款及其他收入须经理事会表决同意。
  • 理事会可以设定或更新会员的年度会费。
  • 年度会费从每年的校庆日开始,到下一年度校庆日截止,为期 12 个月。
  • 协会的财政年度从每年的 7 月 1 日开始,为期 12 个月。

协会理事会

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主席(1人)、副主席(1-3人)、秘书长(1人)、财务(1人)、审计(1人)和其他理事会成员。

  • 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7 人,不得多于 15 人。
  • 副主席的人数不得超过 3 人。
  • 理事会主席(会长)必须长居澳大利亚墨尔本地区。
  • 秘书长必须长居澳大利亚墨尔本地区。
  • 担任理事者必须拥有清华大学学籍。
  • 理事应当积极参与校友会的日常运营,例如出席理事会例会,协助组织校友会活动等。
  • 理事会成员一届任期为两年,自年度会员代表大会闭会之日起算。补选产生的成员任期至当届理事会届满为止。
  • 理事会主席最多可连续担任两届。

会员大会

  • 社团必须在社团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时间内召开一次年度会员大会。
  • 理事会确定年度会员大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年度会员大会的正常议程是确认上次年度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接收并审议理事会关于上一财政年度内社团活动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并选举理事会成员。
  • 年度会员大会也可开展依据本章程规定通知的其他事项与活动。